急剧跳动着:“我也爱你。”
或许她很早之前,也爱上他了吧。
白心中荡漾着巨大的满足感,只愿今生今世,生生世世不离不弃,是她,他的小笨蛋,填满了他漫长生命中累积的孤独寂寞。那么甜蜜,那么幸福!
还有什么可说的呢,白叹息着,吻上了陆莳千。
陆莳千回应着他,抱住对方有力的腰身。
白惊喜万分,却依旧坏意不改。
陆莳千的脸顿时熟透了,这家伙,真坏。
偌大床上,黑发白发相互交缠,古人把发的交缠叫结发,寓意深刻啊。
“可以吗?”白声音低沉纠结。
“嗯……”陆莳千微微点头,听说第一次会很痛。
人间极乐,销魂蚀骨,只羡鸳鸯不羡仙,讲的就是这个感觉吧,人生的起点和终点结合,成为一个完美的圆。心同心的契合,身体与身体的交缠,是那般神圣美好……
多少年的等待,多少年的寻找,他终于找到了他,他心中不再有缺憾……
恍若缘定三生,她和他,或许早就相识,一直一直,都在寻找对方……
融入的那一刻,他和她都直到,心中的喜悦,渐渐发展成燎原大火……
不离不弃,不弃不离……十指相交,天长地久……
白整整要了她八次,叫她比打了一大仗还累,再次沉沉睡去,他这才餍足地将她搂进怀中。这坏家伙,分身还停留在她体内,不肯出来。
随后他又在她似睡似醒间要了她很多次,直到第二天十点左右才放她下床。
两人差不多在床上呆了一天!
白荣光散发,精神十足,任谁看到他,都能看出他心情很好,十分好!
相比之下,陆莳千情形可就要差得多,还有脖子上的红草莓,就算喝金创药,也没办法消掉。
只好寻找一件立领衣服,遮住那羞人的痕迹。
她一出来,离境就似笑非笑地盯着她看,看得她不太自在,不过回想一下,这也没什么好丢人的,遂给了离境一个鄙视的目光,少见多怪!
小家伙俊尊飞快地奔过来,盯着陆莳千的肚子:“请让我做孩子的干爹吧!”两只小拳握住,语气竟是十分认真。
陆莳千嘴角一扯,提着小P孩的领子:“这是哪来的毛头小家伙?”
俊尊攥着小拳头:“我不是什么毛头小孩,我是英俊潇洒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载的无敌大帅哥俊尊,是死亡之森的主人,当然,很快你就是我的主人,未来,你将会是我的妻主!”
陆莳千满脸黑线,她点点对方的小脸蛋:“你知道什么叫妻主?”他连牙齿都没长齐吧。
小家伙脸一红,哼,别看他年纪小,他懂的东西可不少。
卫墨差不多明白陆莳千和白的关系亲密到何种地步,心中微微失落,但是,他卫墨是谁?想要的,就尽量去争取,就算头破血流,也绝不后退!
他可不是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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