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151章 气急败坏_我曾爱你入骨方晓染沈梓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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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好了伤疤就忘了疼的人?

  我是爱他,到现在,也忘不了他,但忘不了,不代表我就要吃回头草。曾经他对我那些桩桩件件的伤害,虽然伤口愈合了,但还有伤疤提醒着那些伤害的存在,你认为我还能毫无芥蒂地选择继续和他在一起当作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的过日子?

  更何况,他现在完全没有我的记忆,方嫣容也变成了他的未婚妻,年底就会正式成为他的妻子……

  放着好好的平静日子不过,要重新过以前炼狱般的痛苦生活,我是脑子有病还是犯贱啊!”

  萧景城一听这话,萎靡不振的精神气统统满血复活,眼眸往上一挑,俊脸盛满笑意,“对对对,往事不堪回首,亲爱的染染,我就喜欢你这种爱憎分明大口喝酒大块吃肉的糙汉子性格。”

  “去你的,你说谁糙汉子呢?”

  方晓染佯装不高兴,屈曲的肘子朝他腹部不轻不重地撞了撞。

  萧景城连忙抱着肚子大声求饶,“方女侠饶命,我说的不是你,是萧欢歌,对,糙汉子就是她。”

  两个人打打闹闹地回到了聚会的包厢,喝酒的人都走得差不多,只有萧欢歌一个人,还在抱着一个酒瓶子不撒手,猛往嘴里大口大口地灌。

  喔,不对,萧欢歌面前,还站着一个身材挺直俊脸平静又冷漠的男人,他站在一团阴影中,好似主宰暗夜的帝王,正冷冷地盯着萧欢歌不停地灌酒,眉眼风华凌冽,不怒不笑。

  方晓染吓得一大跳,这,这谁啊?

  好看是好看,就是太阴冷了,仿佛刚从地狱里钻出来似的。

  萧景城看见此人,立刻护着方晓染在身后,拉着她一起挡在醉醺醺的萧欢歌面前,怒目相视,“萧景逸,踏马你不好好在你的地盘呆着,来这里干什么?”

  他永远都忘不了十七年前的那一天,大雨倾盆如注,如果不是刚好躲藏在阴暗的臭水沟里躲过一劫,他早就被这个心狠手辣的所谓堂哥给弄死了,还是死无全尸的那种。

  萧欢歌早就醉的神志不清,精神恍惚,一心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除了机械地灌着酒水,她什么都听不清,也看不见。

  “我来看看你和她混得怎么样?”

  萧景逸淡淡颔首,一开腔,声音冰冷无情,“萧家和萧老爷子的身体一样,表面看起来风光,其实根子早就烂透了,别以为一个景染公司,一个小小的医生,就能撑得起萧家。如果你和她都不想撑起来,不如现在就让我毁掉,一了百了,大家都能得到解脱。”

  尽管这人看上去衣冠楚楚儒雅英俊,但方晓染直觉从他的身上闻到了浓郁的血腥味道。

  他一定杀过很多人,手上沾染了很多条人命,才会像一把饮血过多的宝剑,即使没有开鞘,依然令人恐惧,心里生出害怕。

  “你什么意思?萧景逸,踏马你到底什么意思?”

  萧景城气得跳脚,死死盯着萧景逸那张狂妄强硬的俊脸,如果手里有枪,他一定会毫不犹豫扣动扳机一枪崩了对方,“你不过是我们萧家收留的一个私生子,凭什么决断萧家的存亡?我一定要回去告诉爷爷,告诉大伯,叫他们马上把你赶走,赶出萧家!我要你也尝尝浑身鲜血躺在臭水沟的滋味,要你尝尝眼睁睁看着父母死于一场人为车祸中却无能为力的痛苦,要你尝尝……”

  萧景城气急败坏的怒吼引来了萧景逸的一声嗤笑,“胜者为王败者寇,向来都是这样。惹怒了我,信不信你们今晚走不出这间包厢,包括她!”

  他看向方晓染的目光,和看向萧景城的时候很不一样。

  厌恶,愤恨,却又纠结疑惑。

  回视着萧景逸复杂的目光,方晓染一时愣怔不已,纹丝不动地站在原地,拼命保持镇定。

  她确定自己是第一次遇上这个无数次从萧欢歌嘴里听到过名字的男人,但这人的眼神无比诡异,似乎早就认识了她,又似乎对她不怀好意。

  这,怎么可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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